為進一步加強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監管,推動其持續穩健經營,銀保監會制定了《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辦法》共六章六十六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資本監管要求。《辦法》規定了核心一級資本、其他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的定義,及相關項目的資本扣減項、對各級資本充足率、杠桿率的具體要求等。二是風險加權資產的計量方法。《辦法》設定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資產管理業務風險等加權資產的計量規則,及表內資產風險權重、合格股權投資風險緩釋工具等要求。三是并表資本監管范圍。按照《辦法》相關要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對非金融子公司的股權投資應在各級資本中對應扣除。四是資本管理要求。《辦法》要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建立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完善報告體系,定期監測和報告公司資本水平和主要影響因素的變化趨勢,確保資本能夠充分覆蓋主要風險。五是監管部門職責。監管部門按照《辦法》相關要求,根據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資本狀況,分類采取監管措施。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持續強化監管,指導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做好《辦法》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資本管理,提升內部管理水平,規范開展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業務,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附: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印發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60476&itemId=925&generaltyp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