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聚焦風險監管,提高監管質效,中國銀保監會于近日印發了《關于精簡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監管報告事項的通知》。
《通知》共4條,對監管報告事項的取消、合并及整合報送時間進行規定,進一步規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報送行為。一是取消21項監管報告。根據保險資管行業發展實際和市場形勢變化,取消已通過監管信息系統報送的報告等事項,壓實機構主體經營管理責任,提高機構監管和風險監管質效。二是將6項監管報告合并為3項。對同類事項進行合并,避免重復報送。三是整合3類報告的報送時間。突出機構監管,將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決議等報送時間整合為按季度集中報送,減少報送次數,提高報告的系統性。四是進一步規范監管報告報送行為。要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嚴格按照監管規定報送監管報告,杜絕遲報、錯報、漏報等情形,切實提高報送質量。
《通知》的發布實施是銀保監會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舉措,有利于發揮信息技術優勢,聚焦風險監管和機構監管,減輕市場主體不必要的報送負擔,提升監管的質量和效率,防范相關業務風險。
附: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精簡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監管報告事項的通知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govermentDetail.html?docId=1026060&itemId=861&generaltyp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