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長賜輪運河海難,運河方提出天價的索賠嚴重缺乏證據和法律規定,而且船舶連同船載貨物被扣押的期限還是個未知數,這種獅子大開口和任意扣押船舶的行為,完全有悖于國際航運界的法規和慣例。運河方是在與世界各國船東為敵,十分不可取,本人相信到頭來,運河方將很難如愿以償,而且會敗壞自己的聲譽。
本人認為運河方可以采取合理的處理方式應該為:
按運河方對海難救助、運河設置的損壞和停止營業的利潤損失作一全面的評估,然后提出一個總數要求船東提供海事擔保函,并在收到擔保函之后立即放行船舶。
這類擔保函一般由船舶所加入的國際保賠協會來提供。運河方對該輪UK P&I Club的擔保函應該完全可以接受。
該輪的船東和租家都是世界上有名的大公司,其保賠協會也是國際聲譽很好的協會,作為世界上最大最繁忙運河的管理方,無論如何不應該采取這種很不合理的措施,希望達到天價索賠的要求。
孫鳴岐